本文来源:时代周报 作者:周松清

继撤诉后,遇见小面(02408.HK)创始人也道歉了。

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此前报道,河南南阳一间名为“渝见小面”的街边夫妻小馆,近日被遇见小面起诉,事由为商标侵权,索赔7000元至8000元。店铺老板娘在接受采访时哭诉,“我八块钱一碗的面,我至少得卖1000碗,我1000碗还有成本”。

此事在网上迅速发酵,引起广泛热议,不少网友认为,遇见小面这不是合理维权,而是“商标霸权”,甚至有不少遇见小面会员退费以示不满。面对舆情,遇见小面于6月13日发布说明称,已主动撤销诉讼,并反思商标维权流程。6月15日凌晨,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发布致歉信,表示愿意将“渝见小面”商标无偿赠予小店经营者,并愿意提供后续帮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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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者梳理发现,渝见小面并非首个遭遇起诉的小面馆。据天眼查数据,从2024年起,遇见小面对包括广饶县、成都新都区、重庆巴南区等地的多家小面馆提起商标诉讼,其中有小店已注销。一家规模化、资本化的连锁品牌,将法律武器集中用于街边小店,其商标维权的边界值得商榷。

商标保护必须守住边界,防御性注册不应异化为防御性霸凌。商标制度的初衷,是防止消费者混淆,而不是赋予企业无限的排他权。

遇见小面注册了“渝见小面”第35类商标,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,这一点不可否认。但合法权利不等于可以无差别强势追责,面对无攀附恶意、薄利经营的街边夫妻小店时,维权尺度本就应当兼顾实质公平。若一味机械套用商标排他权,不加区分恶意仿冒和无心撞名,商标保护就容易变成挤压小微商户的竞争“霸权”。别把商标维权,变成对小店的“合法压榨”。

外包律所也不能成为企业免责的挡箭牌,责任主体不容模糊。遇见小面曾在6月13日的声明中称,诉讼是由“第三方律所”发起的。这一表述虽试图弱化企业责任,却难以成立。谁委托、谁授权、谁受益,谁就该负责。上市公司理应建立更为审慎的维权审核机制,区分恶意山寨与善意经营,区分市场竞争与小微生存,而不是放任第三方律所批量诉讼、简单以诉代管。甩锅第三方,既缺少担当,也暴露商标管理与风控机制的明显短板。

6月15日,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在致歉信中说,承认错误,承担后果,不甩锅,今后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。同时,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,并呼吁商标保护工作科学、良性开展。态度不可谓不诚恳,但遇见小面若要真正挽回信任,不仅需要修正一次错误,更需要重建一套有温度、有边界、有底线的商标保护体系。

更具反思意义的是品牌的来路与初心。遇见小面创始人从广州一间30平米的夫妻小店起步,一步步成长为港股 “中式面馆第一股”,本应对草根创业、市井经营有更深理解。规模化、资本化之后,企业更应保持对小微经营者的尊重与包容,而不是利用法律与资本优势 “以大欺小”。商业成功不该以冷漠为代价,品牌力量更不该用于挤压最基层的经营者。

说到底,商标保护不等于“商标霸权”,权利一旦越界滥用,终将迎来舆论与市场的双重反噬。遇见小面这场“商标风波”,不该止于道歉,更应成为所有扩张中企业的深刻警示。最懂小面的人,理应最体谅小面经营者的生计难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