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初,嘉兴一小区的业主文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分享:电梯内长期有人抽烟,烟味难闻且存在火灾隐患。在接到多名业主多次投诉后,物业决定将吸烟者的照片张贴在每部电梯的墙上。
文女士所在小区规模不大,共三栋楼,约八部电梯,每一部都进行了张贴。在正式张贴之前,物业提前在业主群发布了公告,明确告知即将公示,给大家留出了自行改正的时间。
文女士表示,监控一旦拍到有人在电梯内抽烟,保安会立即通过对讲机确认,并在电梯门口等候、当场制止。更有物业负责人记录下电梯吸烟者,后期上门耐心劝阻。
据她观察,该措施效果明显,最近电梯里已闻不到烟味。她透露,小区业主普遍表示支持,相关帖子的点赞量已超过五万。
这一做法经业主文女士在社交平台发文后引发热议。有人拍手称快,表示这是“别人家的物业”“电梯二手烟是老大难,张贴告示根本不管用”“建议全国物业推广”。也有人质疑,如此“示众”是否侵犯了吸烟者的隐私权。
面对“侵犯隐私”的质疑,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,物业的这一举措有充分法律依据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,物业服务人负有管理业主共有部分、维护小区秩序、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。同时,各地控烟条例均明确电梯属于室内公共场所,全面禁止吸烟。物业开展劝阻、警示属于履职行为,而非私设规则。
赵良善指出,在合规前提下,该做法几乎没有法律风险。电梯内的公共监控取证、信息仅用于内部管理、未作商业用途、仅针对违规吸烟行为,完全符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中公共场所影像用于公共秩序管理的合法情形。(封面新闻)